輿情反映
村民監(jiān)督新賦權!《民法典》規(guī)定了這一條
《民法典》生效后,村民新增一權利,將能嚴格監(jiān)督村委會及村干部
這是一項村民新增的權利,《民法典》第264條:“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復制相關資料”的規(guī)定。
相比于之前制定和生效的:《村委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guī)定,該條賦予村民:一個更明確的知情權;一個更有效的監(jiān)督。村民將可以主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而不是等待公示,這將讓村民化被動為主動。
應該注意:該條論述的權利人是指的村集體組織成員,而不是村民,為了方便,本文都將稱之為村民。村集體組織成員和村民相比:范圍要更小,村集體成員主要是指戶口戶籍在所在村的村民。
換句話說:基本上如果你戶籍在該村,且人際關系、經濟關系,土地關系也在,那么你就是該村的村集體成員;如果不是的話,也可以經村集體組織同意后,成為該村,村集體組織成員。
村集體組織成員,對于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監(jiān)督問題。其實在我國《村委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之中已有規(guī)定。主要規(guī)定為:村務公開、重大事項公示:總結如下:
1、《村委會組織法》
一般事項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務公開由村委會公開,每季度公布、每月公布,接受村民查詢 ;
2、《土地管理法》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
3、《物權法》
村委會依法依章程和村民公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
該些規(guī)定對于村民來說,關于自身權益的重大事項,可能往往都是在村委會決定后或者已到了分配階段,才知道的。
《民法典》相比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村民監(jiān)督權,雖然僅僅幾個字的差別,但是村民的監(jiān)督權利得到明顯提升。之前的多是要求進行公示,但公示內容可能很模糊,需要查詢,而查詢的方式和方法也無規(guī)定。
新出臺的《民法典》第264條規(guī)定,就明顯地完善了這一點,依法可以查閱和查看、復制。更有利于村民實行監(jiān)督,減少權利被侵害的可能性。
文章來源小小王律師頭條,內容有刪節(jié)
編輯 張漢英 郵箱 hxmyw99@163.com
這是一項村民新增的權利,《民法典》第264條:“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復制相關資料”的規(guī)定。
相比于之前制定和生效的:《村委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guī)定,該條賦予村民:一個更明確的知情權;一個更有效的監(jiān)督。村民將可以主動查閱、復制相關資料,而不是等待公示,這將讓村民化被動為主動。
應該注意:該條論述的權利人是指的村集體組織成員,而不是村民,為了方便,本文都將稱之為村民。村集體組織成員和村民相比:范圍要更小,村集體成員主要是指戶口戶籍在所在村的村民。
換句話說:基本上如果你戶籍在該村,且人際關系、經濟關系,土地關系也在,那么你就是該村的村集體成員;如果不是的話,也可以經村集體組織同意后,成為該村,村集體組織成員。
村集體組織成員,對于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監(jiān)督問題。其實在我國《村委會組織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之中已有規(guī)定。主要規(guī)定為:村務公開、重大事項公示:總結如下:
1、《村委會組織法》
一般事項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并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務公開由村委會公開,每季度公布、每月公布,接受村民查詢 ;
2、《土地管理法》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
3、《物權法》
村委會依法依章程和村民公約向本集體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的狀況。
該些規(guī)定對于村民來說,關于自身權益的重大事項,可能往往都是在村委會決定后或者已到了分配階段,才知道的。
《民法典》相比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村民監(jiān)督權,雖然僅僅幾個字的差別,但是村民的監(jiān)督權利得到明顯提升。之前的多是要求進行公示,但公示內容可能很模糊,需要查詢,而查詢的方式和方法也無規(guī)定。
新出臺的《民法典》第264條規(guī)定,就明顯地完善了這一點,依法可以查閱和查看、復制。更有利于村民實行監(jiān)督,減少權利被侵害的可能性。
文章來源小小王律師頭條,內容有刪節(jié)
編輯 張漢英 郵箱 hxmyw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