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反映
警方通告:忻州市公安局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
忻州市公安局
關于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凈化社會風氣,忻州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持續(xù)開展打擊涉毒違法犯罪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山西省禁毒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通告如下:
一、嚴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無論數量多少,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嚴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的,無論數量多少,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嚴禁非法運輸、買賣、存儲、使用罌粟殼。
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500株以下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種子、幼苗或者非法買賣、運輸、存儲、使用罌粟殼,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禁走私或者非法買賣、生產、運輸制毒物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產、買賣、運輸上述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擅自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五、嚴禁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社區(qū)戒毒;對吸毒成癮嚴重、拒絕接受社區(qū)戒毒或嚴重違反社區(qū)戒毒協(xié)議的,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隔離戒毒等措施予以戒毒。
六、嚴禁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七、旅館業(yè)、飲食服務業(yè)、文化娛樂業(yè)等單位的人員實施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或者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毒品違法犯罪提供條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或線索進行舉報,公安機關依法對舉報人員予以保護,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具有上述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必須認清形勢,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爭取寬大處理。
舉報方式:
1、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
2、撥打舉報電話:0350-3050063,18635005110進行舉報;
3、來信舉報:寄信地址為忻州市公園東街忻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郵編034000;
4、直接到忻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舉報。
電話舉報受理時間為國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其他舉報方式無時間限制。
忻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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